沈阳市浑南新区-->>创新体系-->>进驻程序

进驻条件

  企业必须在沈阳浑南新区注册并纳税;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拥有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 (包括转让接受的科技成果),技术水平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
 
  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企业拥有与本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科技人员;
 
  产品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浑南新区环保要求;
 
 

从事领域:电子信息、基因工程和生物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 、材料科学、新能源、生态科学与环境保护、新医药、现代农业、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在创业中心孵化三至五年后,应迁出扩大生产开发。

申请入驻创业中心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入驻申请表

 

2、公司简介

 

3、产品简介

 

4、项目可研报告

 

5、企业负责人简介

 

6、公司章程

 

7、董事会决议

 

8、工商、国、地税执照复印件

   
  以上 2—7项需提供电子文档
企业入驻须知
  1.请按如下程序办理入驻手续
 

(1)签订孵化用房合同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到创业中心物业部办理入驻手续:书面申请、申请企业公章、银行转帐支票。

 

(2)办理装修手续时,应向创业中心物业管理部提交装修申请及装修方案,在得到书面批准书方可进行施工。

 

2.请勿随意改动单元房内格局,若确有需要改动的地方,必须事先征得创业中心同意 ;并将装修方案报创业中心,每做一个隔断或一处拆改需缴纳1000元保证金。

   
 

3.准备挂窗帘的企业,在邻近公共区域的玻璃窗部分 ,应按创业中心同意要求颜色选用垂直百叶窗,走廊隔断部分请选用白色横幅百叶窗。

   
 

4.创业中心孵化基地单元房内的墙壁均为白色,请勿改用其他颜色涂料。

   
 

5.在孵企业在孵化单元内请勿在楼内开火做饭,也不准使用明火。

   
 

6.各企业请勿将贵重物品、现金等存放在室内过夜,否则,一旦丢失,责任自负。

   
 

7.各企业入驻后,要时刻注意防火安全,请勿私自使用电炉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否则由责任方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各企业入驻后 ,要与创业中心签订安全责任状 ,明确防火责任人 ,并要做好本企业的防盗工作。

服务承诺和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创业中心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入驻企业正当权益,创业中心特向各入驻企业做出服务承诺 ,凡涉及前面《在孵企业服务指南》中所列各项服务内容,创业中心各职能部门应在即时或三个工作日内答复企业,其中物业管理服务承诺如下:
 

1.维修承诺:

 

    实行全日制维修服务 ,接到在孵企业报修单后,创业中心物业管理部有关人员应在半天之内到达报修现场。小维修项目随报随修 ,缺少材料或有困难应与企业协商解决。维修范围只包括公共区域,单元房内由企业自行维修。

 

2.保安服务:

 

    实行 24小时的值班,查勤服务制度,保安人员在值班时,做到仪容、仪表规范、举止端正、礼貌周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3.保洁服务:
 

    共享区域早 7:30——16:30由保洁员循回清扫 ,保证无污垢 、整洁干净 ,做到所有构筑物、构置物光洁如新。

  4.餐饮服务
 

    员工食堂设在创业大厦地下一层 ,每餐标准价格五元,每周一至周日供应午餐及晚餐,并可承接各种会议宴会。

订餐电话: 23745677。

   
  如果企业发现有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可直接拨打创业中心各部门电话进行询问 ,也可直接拨打中心主任电话 23745005、23745003、23745001进行投诉。

环境管理规定

  为确保企业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搞好物业管理工作,特敬请注意以下事项:
  1.遵守车辆停放规定,公共场所台阶以上禁止车辆逗留;
   
 

2.自觉保持公共部位清洁,请勿随意丢弃垃圾;

   
 

3.提倡文明就餐,杜绝浪费,遵守食堂就餐制度;

   
 

4.请请勿在非吸烟区域吸烟,在可吸烟区域,应谨慎处理好烟蒂及明火;

   
 

5.节约用水,用水后请随手关闭水阀;

   
 

6.企业入驻后,要时刻注意防火安全,勿私自使用明火 、加热器设备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否则由责任方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如发现异常 ,应立刻关闭电源 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7.企业入驻后,请请勿将私人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 ,如有丢失,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用户在公共区域内发现其它客人遗失的物品,敬请送到物业管理处;

   
 

8.在人员离开办公室前,须关闭所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电器;

   
  9.请勿在单元房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消防安全规定

 

1.在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早8:30——晚17:00以外及周末或公共假日期间进入创业中心,须根据保安人员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2.各单位应仔细检查室内所自接的电源线路是否安全,有没有出现短路等电打火现象;

   
 

3.严禁各单位在楼内动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4.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做到每天离开单位前检查一次;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工作;

   
 

6.各单位应熟悉本单位所在区域的消防设施的分布情况;

   
 

7.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员工熟悉本单位所在的消防通道;

   
 

8.若发现有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创业中心管理部门;

   
  9.出现意外情况时,各单位要保持冷静,服从创业中心的统一安排;
   
 

10.各单位人员要爱护公共消防设施,若发现有人故意破坏,要及时报告。

   
  11.企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 ,请到保安部登记或 在保安人员巡逻期 间主动登记 ,并按时离开。中心园区内不允许非创业中心管理部门人员留宿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