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服务-->>组织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是保证新区党政工作运行的中枢。负责全区党的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三农”工作、信访稳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上下关系,联系内外部门,组织机关日常运作和各项活动;创造优良办公环境,建设优秀的干部队伍,为新区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积极向上的内外环境,并提供完善的政府服务。
  (1) 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办文、办会、办事、督查、督办,保证政令通畅,为领导提供日常服务;负责新区对外形象策划及宣传,负责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2) 政策研究局
      负责新区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法规制定、执法机构管理等工作。
  (3) 组织人事局
      负责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休干部和军转干部管理;负责制定人才资源规划,人才高地建设;负责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培训等工作。
  (4) 党群工作局
      负责机关党委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对内宣传、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作风建设; 负责人大 、政协联络,统战、民族宗教、政法、武装、群团;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处理全区稳定等工作。
  (5) 城乡工作局
      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民政、残联、司法、人口和计划生育、农业经济发展、粮食、畜牧、农机、供销、气象工作,市转属(含区转属)企业管理等工作。
  (6)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失业职工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劳动信访、仲裁、工资管理、劳动监察及老战士管理等工作。
  (7)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办公环境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车辆调整、购置、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机关食堂管理,职工福利等后勤服务工作。
  (8)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人才交流、服务等工作。
二、纪工委
      是行使党政监督职能的工作机构。在上级纪委和新区党工委领导下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1) 纪检监察局
      负责党员、监察对象、党政组织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监察等工作。
  (2) 审计局
      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三、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
       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 ,全年各项指标的分解、统计、督促落实;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全面服务,建立全市最佳的投资环境;保证财政增长和对外融资,保证经济及文教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1) 经济发展局
      负责产业规划、项目立项及管理,经济运行监控,出口创汇指标监控,企业宏观管理与指导; 负责旅游、商业、价格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2) 社会事业发展局
      负责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体育、卫生事业等管理工作。
  (3) 财政局
      负责资本运作,提供开发建设资金保证和金融支持;负责为新区主导产业提供资金支持;负责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4) 安全生产监督局
      负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重大危险源及隐患整治、安全监察、生产事故处理等工作。
  (5) 行政审批管理局
      负责“一站式”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为投资者办理各种手续,并提供全面服务;负责出国组团服务等工作。
  (6)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为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为妇女儿童和中小学生提供保健服务;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7) 经济信息统计中心
      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进行统计核算、分析 、预测和监督 ,重大国情、国力资源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8) 三好南塔管理局
      负责三好街电脑软件城和南塔产业区“封闭式”管理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9) 财务服务中心
      负责日常经费财务核算,专项资金财务核算等。
四、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办公室
      主要负责对高新技术主导产业的孵化、扶持和招商工作。
  (1) 项目引进局
      负责招商引资,重点负责内资项目的引进工作。
  (2) 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局
      负责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工作。
  (3) 创业服务中心
      负责为在孵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科技、金融、经济、政策、法律、市场等服务;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成果、产品、项目认定等工作。
五、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是新区开发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保障招商引资的职能部门 。主要任务是根据新区总体发展要求,超前完成各方面的规划设计;按招商要求提供用地,保障基础设施提前到位;为投资者提供规划建设审批方面的优质服务;按城市化要求搞好城市管理及重大建设项目推进。
  (1) 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负责新区总体、分区、详细、专项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审批,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资产管理、监察,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金、配置费及转让增值费收取,环境保护、监督及执法检查,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等工作。
  (2) 建设管理局
      负责新区城建、水利工作情况的综合,归口协调铁路、电业、邮政、电信、燃气、自来水、供暖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交通邮电建设、建筑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新区具体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市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负责新区资源性基础设施招商、开发建设管理,对公用基础设施规划路径批件的核准,负责新区地名、铁路道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住宅小区验收工作等。
  (3) 水利工程建设局
      负责水行政管理,浑河沈阳城市段和区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承接、处理原浑河委的债权债务等。
  (4) 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工程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进区审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
  (5)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拟定土地储备计划方案,筹措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进行土地储备,并对已储备的土地进行供地前的开发、整理及临时使用;承办已储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交易活动;负责集体土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平整及征地服务、拆迁安置等;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房产转换、房屋互换,地籍、房产产籍调查和微机档案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等工作。
  (6) 行政执法局
      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六、沈阳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招商引资综合办公室)
      负责出口加工区的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和新区招商引资工作。主要任务是保证出口加工区的封关运行,并负责综合招商、外资企业设立审批及批准证书发放,外资调入,领导出访活动安排等工作。
  (1) 综合处
      负责文字综合、督察督办、外事接待、综合协调及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外资企业设立审批、核发批准证书及外资调度;负责领导出访活动安排等工作。
  (2) 项目策划局
      负责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论证、策划及包装;负责新区第三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负责外资企业设立审批等工作。
  (3) 规划建设局
      配合规划建设等部门编制沈阳出口加工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4) 日韩招商局
      侧重负责对日本、韩国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外资企业设立审批。
  (5) 欧美招商局
      侧重负责对欧洲和美洲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外资企业设立审批;负责沈阳出口加工区的融资工作。
  (6) 台港澳招商局(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侧重对台港澳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外资企业设立审批、台资企业管理;负责赴台团组的组织、立项及审批工作。
七、新加坡工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新加坡工业园区的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主要任务是保证园区多进项目,快出形象。
  (1) 项目综合局
      负责文字综合、督察督办、外事接待、综合协调及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园区经济发展目标、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负责编制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等对外合作项目的项目洽谈及协议文本签订;承办园区管委会领导外出访问考察的联络、服务等工作。
  (2) 招商联络局
      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园区招商引资的具体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的信息网络及联系渠道;承办各项境内、外的招商、考察活动。
  (3) 规划建设局
      负责编制、修订、实施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负责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建筑规划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建筑市场管理,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进区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资质审核,园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有关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园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4) 协调发展中心
      负责联系接洽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项目推介等咨询服务;负责为入驻园区企业办理各种手续;参与园区重点招商项目的接洽、推介、建设、跟进服务;负责外资企业设立审批等工作。
 
  1.办税大厅工作职责
 

一、办公地址:和平区三好街35号

二、办税大厅窗口设置及各窗口岗位职责:
1.税务登记岗位(2-3号窗口)
(1) 负责对新办、变更企业税务登记、审核、录入工作。
(2) 负责对临时停业、复业、废业、迁移、待处理企业两日内在计算机中进行处理。

2. 发票发售岗位(4-5号窗口)
(1) 负责办税大厅发售发票工作。
(2) 负责饮食发票以票管税的管理工作。
(3) 准确录入计算机,及时传输发票数据(票证处)。

3. 纳税申报岗位(6-15号窗口)
(1) 负责受理纳税申报,审核纳税申报资料。
(2) 征期过后将纳税申报及税票按所有制排序整理归档。
(3) 负责税法公告、纳税申报表和其他资料的发放。
(4) 负责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录入。

4. 税务咨询(16窗口)
(1) 涉税文书、报表发放

5.印花税发售岗位(3楼2-4号窗口)
(1) 负责印花税的发售、入库与咨询结帐报表。
(2) 负责纳税申报表的发售与征管处结帐及报表。

6. 社保申报岗报(13楼申报大厅10个申报窗口、1312室)
(1) 负责社保核定的计算机录入。
(2) 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申报工作。

  2.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地点:分局七楼

二、工作职责:处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督查督办、信息、税收宣传和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党群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稽查科工作职责
  一、办公地点:分局五楼

二、工作职责:
1.负责驻区企业的税、费日常稽查及考核稽查。
2.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专项稽查。
3.负责涉税举报案件的稽查。
4.负责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及相应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入库。
5.负责对逾期不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6.负责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
7.负责录入整理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并按分局档案管理办法归档。
8.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涉税举报电话:16066
  4.计征科工作职责
  一、办公地点:分局三楼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分局税(费)收计划,编制分配各时期税(费)收计划,分析税(费)收计划执行情况,积极推进税(费)收计划的完成。
2.负责编制审核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领拨及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税(费)源调查和监控,建立重点税(费)源户台帐和档案,掌握年纳税在50万元、年保费在4.8万元以上重点税(费)源户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税(费)收经济信息。
4.负责税(费)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和销号工作,及时正确反映税(费)款入库情况。
5.负责分局税(费)收会计、统计的核算工作,定期与银行对帐、调库。正确核算税(费)款应征、减免、缓退、提退,严格审查各项税款退库,把好退税关。
6.负责欠税(费)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科税(费)收会计核算台帐,及时提供各科查补入库数、压欠税款入库数、欠税(费)数。及时正确编制各类报表、负责按月提供税务所征收税(费),滞纳金以及欠税情况等各项征管数据。
7.负责受理纳税人的纳税(费)申报、对纳税人申报情况实施审核。监控纳税申报率,并及时编报征收报表。
8.负责建立催报催缴及处罚等各项征收台帐,同时对零申报及申报异常企业进行监控。
9.负责结算代扣代缴、委托代征手续费。
10.负责全局涉税信息采集录入。
11.负责全局税收票证管理,监控票证正确使用。
12.负责受理纳税担保、税法公告、征收和管理环节涉税(费)申请的受理,传递和送达相关税收法律文书。
13.负责具体办理税务登记并按纳税人所属区域将税务登记资料转税务所,负责发票发售、印花税销售、政策咨询等窗口业务。
14.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
15.负责按户整理各种申报表、财务报表及税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将其装入税收征管资料保管盒,并定期移交档案室。
16.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税务所工作职责
  一、办公地点:
第一税务所:分局六楼、和平区三好街84号(东大软件村)7单元3楼。
第二税务所:沈阳市东陵区营盘路13号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区内专业市场、零散税(费) 收的征收管理,具体包括:
(1) 负责个休工商户的税(费) 务登记、建帐、纳(费) 税申报,税(费) 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工作。
(2) 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发票管理。
(3) 负责责任区内纳税人定额定率的核定的调查。
(4) 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法宣传。
(5) 负责受理个体工商户涉税申请。
(6) 负责个体工商户税收法律文书的送达。
(7) 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稽查。
(8) 负责个体相关信息资料的微机录入。
(9) 负责个体工商户的档案管理。
(10) 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征管会统报表的编报。
(11) 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责任区内各注册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
(1) 负责责任区内企业的纳税(费) 指导、征收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发现企业有偷税行为或其他关联企业的违章行为向综合征管科提供案源。
(2) 负责所属责任区内企业的户籍管理(包括企业开业、变更、临时停业、复业、注销、迁移的检查审核工作以及待处理企业的调查认定工作) 。
(3) 负责所属责任区内漏管户的清查和税(费)务登记的督办工作,对漏征漏管户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4) 负责纳税(费) 人纳税申报、欠缴税(费) 款、滞纳金、罚款的催报催缴及相关处罚工作。
(5) 负责责任区内纳税人定额和定率征收及社保费的调查核定工作。
(6) 负责责任区内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7) 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纳税(费)人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分局的要求做好重点税(费) 源的监控。
(8) 负责责任区内河道工程维护费及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9) 负责责任区内企业欠(费) 税清缴工作[包括以往年度欠(费) 税及当年新欠]。
(10) 负责责任区内纳税人的各项减、免、缓、退税(费) 申请,并予调查、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11) 发现责任区内纳税人有税(费) 收违法行为经处罚拒不改正的,有权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停售发票。
(12) 负责责任区内的日常税法宣传。
(13) 根据分局要求报送各种报表。
(14) 负责录入本所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并按分局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
(15) 负责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16) 负责区内纳税人的发票审批、缴销工作。
(17) 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征管科工作职责
  一、办公地点:分局四楼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征管制度的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
2、负责税(费) 务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税务所所属责任区内纳税(费) 人办理税务登记情况进行监控考核。
3、负责协调征管质量考核工作,定期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局及分局领导。
4、负责税务稽查的选案审理工作。
5、负责一般举报案件受理及反馈工作。
6、负责账簿、凭证管理和餐饮娱乐以及其他企业的定期定额及定率管理工作。
7、负责地方税(费) 收减免税(费) 延期缴纳税(费) 延期缴纳税(费) 款审批上报。
8、负责地方税(费) 收政策业务的解答,调研工作。
9、负责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税务听证、诉讼及复议。
10、负责对征收、稽查、处罚等各项执法程序的确立和指导。
11、负责开具外埠经营证明、临时经营发票以及代扣代缴、委托代征及协税护税管理。
12、负责各类相关税收法律文书的领取、保管和发售工作。
13、负责分局税收征管档案的管理。
14、负责编报有关的征管、税政报表。
15、负责地方各费、基金政策的业务管理。
16、负责协调开展评税委员会、涉税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
17、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