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将至,很多市民将选择在外就餐,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消费预警,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欢度佳节之际勿忘食品安全:
一、消费者外出就餐应注意事项
1.要选择具备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饭店就餐,大型聚餐活动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饭店举办。
2.不要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向餐饮服务者提出更换要求。
3.慎食熟食、盒饭、冷荤凉菜等易变质食品,慎食或不食用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河豚鱼。
4.消费者在饭店等就餐场所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竭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服务。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事项
1.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安排年夜饭供应量,不得超接待能力、超范围供餐。一次性承办十桌以上宴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登记,谨慎制定菜谱,排除高风险食品,并按规定每餐次每品种留样100g及48小时以上,做好留样记录。
2.各种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查验供应商许可证明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报告和送货单,建立健全购货记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性状,不采购、不加工有毒、有害和变质食品;禁止供应河豚鱼及外购散装熟食,严禁购买、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3.制作菜肴时,要严防工用具、容器、设施设备生熟交叉污染,严格进行工用具、餐具容器等清洗消毒;加工食品要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4.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工作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
5.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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