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2025年4月,浑南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区水务中心对辖区内16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排查工作,经排查有10处设施存在问题。为切实解决浑南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省、市《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要求,浑南区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存在问题的10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分别按原样修复、替代修复、设施有序退出三种方式进行整改。
2025年6月17日,浑南区政府召开了第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浑南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停用退出)管理办法》,6月20日区政府出台印发《浑南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停用退出)管理办法》。同时,按整改方案要求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建设局、区水务中心、街道对设施及设施所在村进行了入户调查、设施封存、编制替代方案等整改工作,并于6月17日—19日对10处设施所在村屯进行了现场整改工作验收。截至6月20日,浑南区10处存在问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和整改销号档案基础材料已经完成,正在履行销号程序。
感谢您对浑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