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百利来食品厂儿童乐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5月10日, 沈阳食品检验所,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调查,涉级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奶油味饼干及儿童乐饼干”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2019年5月1日及2019年5月4日生产的“奶油味饼干及儿童乐饼干”是你单位生产的产品,你单位对(检验报告》No:SC201903474:No:2019SC03472的检验结论元异议
生产的“奶油味饼干及儿童乐饼干”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了(盒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构成了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15页“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符合《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及第六项规定
对你厂报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60元。2.处100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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