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9项整改任务的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附件:《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