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党委和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浑南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建国家营商环境领域改革创新示范区为目标,决定在全区实施“先批后审、以管代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改革重点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重点
以实行承诺制审批、加强后续监管为重点,通过强化“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制度体系建设,对全区原有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等方式,全力打造企业群众办事方便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和公共安全、生态和文化安全、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特定事项,其它审批事项均采取适当管理方式减少审批发证,大力推行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全流程智能化网络审批模式,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便利化服务水平。
2.坚持放管并重,宽批严管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思路,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放管并重,实现从过去“重审批轻监管”向“宽批严管”的转变。
3.坚持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全区各相关部门要对各自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先批后审、以管代审”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时制定出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成熟一批、推广一批。
二、改革方式和内容
(一)改革方式
对纳入“先批后审、以管代审”改革范围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改革。
1.实施容缺受理机制。“容缺受理”是指要件不全可先行审批,要件齐全立即发放许可证的工作机制。对申请人暂时不能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实施审核、踏勘、公示和专家论证等审批流程,待要件补齐后立即发放许可证。针对其他审批部门出具的前置审批要件,推行“结果互认”,在前置审批要件未办结时,先行实施审批流程,待要件齐全后立即发放许可证,切实减少申请人跑腿次数。
2.实施先批后审机制。“先批后审”是指实行告知承诺制,先行审批并发放许可证,限期补全其它审批要件的工作机制。申请人在办理“先批后审”审批事项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核心要件,在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即可先行进入审批流程。审批办结发证后,申请人要诚信守诺,按照告知承诺书的要求,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并限期补全其它审批要件。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已提交核心要件的,当场办理审批。有关部门要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3.实施以函代证机制。“以函代证”是指将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以备案函代替许可证的工作机制。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采取函证并行办理、建设单位自愿的方式,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分别制发前期工作、用地、规划和施工意见函。建设单位依据有关函证即可开展用地、规划、勘察、设计、评估、招标投标等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及开工建设,并在承诺时限内全部完成正式手续。在社会民生审批领域,企业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将领取“以函代证”审批事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许可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要求、备案函使用范围和监管办法。申请人在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只需向审批机关提交核心要件并上报基本信息,即可领取审批机关发放的审批意见备案函。备案函在全区范围内将具备许可证的法律效力,申请人可依据有关函证开展后续行政审批工作,并在具备审批条件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4.实施以管代审机制。“以管代审”是指保留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以后续监管代替行政审批的工作机制。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审批无实质意义、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政审批事项,默认符合并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同步加强后续监管。企业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将领取“以管代审”审批事项告知书。申请人在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相关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许可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管办法,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获取审批部门的“以管代审”信息推送后,应第一时间与新办企业进行对接,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二)改革内容
1.推进企业准入准营领域制度改革。
(1)大力推行“多证合一”证照整合制度改革
推行“多证合一”证照整合改革,是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突破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要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2)大力推行审批事后无审批制度改革
对纳入“先批后审、以管代审”改革范围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审批事后无审批制度改革,让企业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再进厅办审批。一是取消许可证年度核验工作环节,减轻企业审批负担;二是大幅提高或取消各类许可证有效期限,推行规定条件下的许可证永久有效制度,避免申请人因许可过期产生的被处罚风险;三是推行变更类审批事项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变更类审批事项即时办结;四是对各类行政许可经营范围实施动态管理,避免企业因频繁变更经营范围而多次办理审批。
2.推进工程建设审批领域制度改革。
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使“容缺受理+承诺制”模式制度化,全面梳理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秉承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宗旨,采取重点项目建设前期以《重点项目开工意见书》代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形式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实现重点项目“拿地即开工”。《重点项目开工意见书》采取“一事一议”、企业申报、线下办理方式(无技术障碍及时进行线上办理)开展。具体操作方式是由项目单位根据目前所在区域向沈阳高新区、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沈阳棋盘山开发区各管委会企业服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承诺,承诺的内容为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中需容缺办理的事项,并承诺在《重点项目开工意见书》有效期内办理正式施工许可。在沈阳高新区、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沈阳棋盘山开发区各管委会相关部门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由区行政审批局下发重点项目“一次性告知单”和《重点项目开工意见书》。企业在承诺期限内未履行承诺,或者提交的材料与承诺内容不符,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已作出的审批决定,并将该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
3.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按照“批管分离”的改革要求,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全区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强化依法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在全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新标准,使基层监管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时权责明确、放心履职。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全区企业诚信数据库,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着力在全区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在全区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4.加强“三化”审批网络平台建设。
在助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和完善符合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要求的全区审批网络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简化申请人网络审批申请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全流程网办;二是搭建审批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审批信息实时推送、实时反馈,实现批管无缝衔接;三是大力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改革,破解行政审批全流程网办“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搭建全新的“并联审批”操作平台,全面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五是搭建全区审批工作监管平台,实时掌握、监控、督办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六是全面启动审批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取消纸质版审批档案。
三、改革步骤
按照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此次改革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2020年10月)。完成审批网络平台提升工作、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分类和归集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监管制度制定工作、承诺制审批相关文书制定工作。
2.试点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在“容缺受理”改革领域,除涉及国家和公共安全、生态和文化安全、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特定审批事项外,其它审批事项实行全覆盖;在“先批后审”改革领域,首批选取“食品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30个审批事项进行试点推行;在“以函代证”改革领域,首批选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等20个审批事项进行试点推行;在“以管代审”改革领域,首批选取“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备案”等10个审批事项进行试点推行。
3.推广阶段(2021年3月开始)。在完成首批审批事项改革后,要逐步扩大改革覆盖范围,尽快实现“以管代审”改革事项占比超过20%,“以函代证”改革事项占比超过50%,“先批后审”改革事项全覆盖的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期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先批后审、以管代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具体改革事项,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适合“容缺受理、先批后审、以函代证、以管代审”行政审批新机制运行需要的具体管理措施,并于2020年10月末前将上述具体措施报送区行政审批局(营商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改革。
(二)强化宣传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要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健全激励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同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行政审批领域同志们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强化督查问责,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适时予以表彰;对不依规依策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
(四)实施容错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建国家营商环境领域改革创新示范区的工作目标,按时完成好浑南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和实施容错机制,坚持“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原则。全区各级执法执纪机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宽容对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创新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和问题。要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大胆地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同志们更好、更优质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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