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春
浑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二级调研员
马艳春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东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副主任,浑南区司法局副局长。
近30年的工作生涯里,马艳春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用青春与汗水为全区法制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个人荣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多次获得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区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职位转换迎挑战 履职尽责建新功
2013年3月,马艳春被组织任命为浑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副主任,正式“开启”了政府法制工作生涯。
为迅速打开局面,马艳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案流程,创建了案件调度会机制和政府应诉工作规则,带头抓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大大提升了政府应诉能力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水平。短短的时间内,法制办以专业的回应树立起前所未有的权威,赢得了区领导的赞许。
2019年初,马艳春被组织安排到司法局任副局长,继续分管政府法制和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面对纷繁复杂的任务,她坚持“工作再重、任务再多,标准不能降,政府的权益不能受损失”。2013至2020年底,她带领团队共受理政府各类涉诉案件2000余件,总标的额80余亿元;办理非诉事项6000余件,召开各类疑难案件调度会700余次,通过积极应诉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仅2020年就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7.38亿元。
咬定青山不放松 依法应诉有始终
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过程中,马艳春积极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特长,全身心投入案件办理,以攻坚克难的韧劲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达成政府胜诉。
某酒业案,马艳春带领律师和法官到沈阳海关查报关单,查清该企业“挂羊头卖狗肉”妄想骗取国家巨额补偿的意图,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某水族养殖厂征收补偿案,她带领调查小组赴瓦房店实地了解名贵锦鲤观赏鱼的养殖过程、养殖方法、历史价格等,推翻了原告提供给法庭的《技术报告》,经过五年两级法院四轮的争讼,将补偿额由原告诉求8784.7万元降至45.9万元,最大程度地维护了政府合法权益;某风能案,为配合省检察院调查取证,马艳春拖着三级低温烫伤的瘸腿,每天奔走协调区里相关部门提供检察院想要的各种证据材料,邀请省里检察官和领导到实地了解情况,最终省检察院向省高法提出抗诉,省高法指令市法院再审后改判,支持了浑南区的全部请求,挽回了2.7亿的巨额财产损失。
一个个经典的胜诉案例,避免了国家利益受到侵害,为政府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
致力营商利为企 心系群众解难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马艳春带领相关科室、部门仔细排查执法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
仅2020年,司法局依法履职,撤销涉企行政处罚决定5件、免除企业罚款30余万元。其中,通过依法向执法单位提出法律监督意见、撤销处罚决定,保障了新能源企业如期上市,助力了地区经济发展。
在服务群众方面,马艳春积极参与到相关事故处理工作中,用法用情用耐心为死难者家属、车主等多方争取到最大程度的补偿,受到群众的好评和赞誉。
马艳春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有担当的政法人,在多年的工作中,忘我奉献、恪尽职守、任劳任怨。
2020年退出领导岗位后,仍承担着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初心不改、兢兢业业、负重致远,无愧为全区政法队伍的先进模范、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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