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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岗位之星】扎根基层无怨无悔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1-06-22

张宇红

1970年6月出生

民建会员

现任浑南区人民法院

祝家屯人民法庭庭长

1992年到法院工作,在基层审判一线奋战近30年,从书记员做起,经历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到现在的人民法庭庭长等职务,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坚定地践行自己的司法使命。曾荣获2016年浑南区优秀公务员(个人嘉奖),2018年沈阳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2019年市法院系统调节能手(个人嘉奖)等荣誉,担任审判长期间,她所在合议庭获得市法院优秀合议庭。

2万公里的坚守,对法官职业生涯的庄严承诺

张宇红在工作中勤思考,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认真对待每一次庭审,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诉,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不偏不倚,细心查明案件事实。同时能够静下心来,认真钻研,正确适用法律,对争议问题反复琢磨,仔细推敲,工作以来共计签发判决书4000余份。

2019年初任祝家屯法庭庭长开始,张宇红便扎根基层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祝家屯法庭位于浑南区东部山区,从法院到祝家屯法庭近25公里,每天从家到法院再到法庭来回70公里,张宇红每天奔波在上下班的道路上时间就有2.5小时,每年往返法庭路途长达20000公里。舟车劳顿并没有影响张宇红的工作热情,反而激励她更高效地完成工作,分秒必争地为群众解决难题,2020审结民事案件 221件,结案率94%。她深刻认识到,精尖的业务能力才是工作中的最强后盾,在繁忙工作之余,她坚持专业学习,刻苦钻研,先后获得两个本科和一个硕士学位,将所学运用实践,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牢牢扎根基层,对人民群众的初心不渝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最前沿,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直面百姓群众,张宇红坚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虑所难开展工作,无论当事人个人经济状况如何、受教育程度怎样、诉讼能力高低,都一视同仁,尊重群众,关切群众需求。面对有些诉讼能力较低当事人,张宇红更是以满腔热情,用朴素的语言,真诚的服务,为他们解疑释惑。有些当事人来到法庭情绪激动,会说些过激的话语,她总是能体谅群众的心情,热情接待,耐心释法明理,化解群众的负面情绪,平息纠纷,赢得了百姓的信任和认可。

作为人民法庭的法官,张宇红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书写在职业生涯的每一天里。她坚持“办实事、解难题、惠民生、促发展”,全面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切实减轻偏远山区群众诉累。积极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开到房前屋后,就赡养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进行巡回审理,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坚持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在小小法庭,坚守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的大使命,张宇红还将在热爱的基层土壤,绽放“公正司法”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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