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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英模精神】做时代的先驱者 做群众的守护人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1-04-15

陈强

满族

中共党员

现任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

二级检察官

1987年5月出生

2006年3月入党

硕士研究生文化

陈强

先后获得检察院先进个人

浑南区优秀公务员

浑南区优秀共产党员

个人三等功

检察系统个人嘉奖

等荣誉称号

入选辽宁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库

牢记宗旨 忠诚履职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陈强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实地履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用汗水践行着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庄严承诺,用实际行动守护着人民群众的幸福安乐。

陈强常说,“检察工作不是给自己干的,我们办的每个案子,可能都关系到老百姓的一片天”。所以对他来说,每一次初翻案卷的期待、每一次整理阅卷提纲的思索、每一次走在提审路上的凝重、每一次刑案起诉的满足、每一次与辩护人庭上唇枪舌剑的酣畅、每一次刑事判决的逐句审查、每一次制作文书键盘的咔咔作响,都是累并快乐着的真实表达。

在数年如一日的检察工作中, 陈强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镌刻在一摞摞卷宗内,一页页文书里。

守住初心 维护正义

陈强乐于学习,善于积累,在大家的共同帮助下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1100余人,办理过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

工作中,陈强一直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案有原则,做事讲方法。无论是面对当事人还是家属,他能够感同身受,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犯了错的人认罪悔罪,对未来抱有希望;使受了伤的人减轻痛楚,怀揣感恩之心。让群众感受到法律不只是生冷的条文,也可以有血有肉有温度。

陈强,恰好将人性司法的力量展现了出来。他说,“只要我们勇于散发温度,群众就一定能感受得到温暖”。清风不扬拂动悠悠赤子之心,细雨无声润泽一片希望的梦田。

陈强以默默无闻的坚守和付出,书写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为民服务的情怀!

扫黑除恶 勇于担当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陈强临危受命加入专案组,经手办理了全院大部分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黑恶人员50余人,制发检察建议10余份。

其中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造成实际损失500余万元,数十名被害人及其家属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不敢报警,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案件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时间跨度大、证据收集难。

陈强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敢于迎难而上,拓展办案思路,提高办案质效。经过不懈努力,帮助专案组在一个办案周期内顺利审结案件,整合形成了近500页30万字的审查报告。

法院依法判处18名被告人2年至23年不等的刑期,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及时维护了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群众更加相信,国家和法律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永远不会缺席。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人的使命。陈强始终如一坚守在基层的办案岗位上,用他全部的青春和热血投身到轰轰烈烈的检察事业中,在法治建设的大路上,做时代的先驱者,在公平正义的旗帜下,做群众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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