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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区税务局:多举措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03-29

沈阳高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点对点”,加强政策培训学习。沈阳高新区税务局定准学习重点,精心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视频培训学习,并重点对《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6号)和《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7号)进行解读,确保干部职工对阶段性减免费政策理解到位、掌握准确,及时应用最新优惠政策服务企业。

“全覆盖”,积极宣传优化服务。第一时间通过微信通知、发放优惠政策手册、在办税大厅设立政策宣传展板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解读社保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提供及时有效地咨询解答和宣传辅导,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减尽减、应免尽免。

“重落实”,助力企业尽享红利。联合社保经办机构及时为应退费的参保单位统一批量办理依职权退费,确保政策措施早落地、好操作,切实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减轻企业负担。3月份,预计退费额达到3279万元,其中退还企业养老保险费2332万元、失业保险费815万元、工伤保险费132万元,惠及3200余户企业。

沈阳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以“宣传到户刻不容缓,执行政策一丝不苟”为原则,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工作。(撰稿人:王博  审核人:刘海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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