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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制定落实《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2-04-14

为应对此次疫情给我市小微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日前出台《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浑南区迅速行动,成立浑南区助企纾困金融保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负责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作。

贷款贴息最高50万元

工作专班将按照《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对小微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贴息期限3个月,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比例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LPR利率30%,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进行甄别。

申报材料要备全

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所属街道或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贷款贴息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政策要求,仔细审核企业贷款情况,如:2022年一季度新增银行贷款,是否为2022年1月1日(含)至3月31日(含)银行新发放的贷款(以放款日期为准);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超过12个月以上的,按照3个月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贷款月数×3/12计算;贴息比例:以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1-3月份LPR利率3.7%计算(贴息金额=新增贷款额×贷款期限×3.7%×30%);贷款用途:企业经营性贷款和用于厂房、设备等日常经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贷款。

月底前抓紧申报

本次申报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9日,由各街道组织企业申报,在此期间企业随时向所在街道提交申请材料,由各街道负责初审并汇总至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预审,并形成《区、县(市)小微企业贴息申报审核汇总表》报市金融局汇总后,履行资金审批程序,由市区两级财政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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