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区司法局日前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公共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桃仙司法所和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辽宁德恒司法鉴定所,深入桃仙街道马楼子村,为村民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活动中,工作人员积极向群众讲解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政策,介绍司法所“村居法务助手”现代化智能设备。村居顾问律师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村民解答赡养、婚姻、土地等法律问题。司法鉴定人员向村民介绍鉴定职能和鉴定作用。同时,工作人员还向村民发放了沈阳涉农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法律援助宣传袋、律师事务所信息档案袋等宣传品共210余份。
此次活动是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区、街、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活动方式,持续开展此项服务活动,为我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