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区市场局分批举办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第一批次会议共有14家小作坊经营人员参加。会上,区市场局工作人员解读了省局《关于加强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小作坊应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据工艺流程或班次等情况配备至少1名食品安全员,签订聘任文件,并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食品安全员应严格按照职责协助小作坊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作坊应结合自身规模、生产设备、人员素质、抽检结果等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自查清单,定期组织开展自查。会议还对下一步小作坊的整治提升工作做出了安排,要求小作坊必须达到“三清洁、三分离”“四防、四记录”公示板及信息健全、卫生环境整洁。
下一步,区市场局将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无法按时整改的将依法依规撤销或吊销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