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近日,浑南区检察院“木兰检察为民实事岗”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设立。
此次“木兰检察为民实事岗”的设立,是浑南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振兴新突破 党员当先锋”建功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继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协作机制的意见》后,进一步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的积极探索。“木兰检察为民实事岗”将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辖区内各司法所为依托,开展检察职能宣传、案件线索收集、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及文书送达、检察和解、公开听证等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浑南区司法局杨卓副局长、区检察院张遂志副检察长共同为“木兰检察为民实事岗”揭牌
“木兰检察为民实事岗”是浑南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和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2022年以来,浑南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配齐建强民事检察办案力量,打造“木兰办案团队”民事检察品牌,以“求极致”的精神,在“精”字上严要求,在“准”字上下功夫,办理的大连某商贸公司拍卖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和闫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监督案获评省检察院“民事检察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浑南区检察院“木兰办案团队”检察官
下一步,“木兰为民实事岗”将持续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创新检察和解模式,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着力让亮点更亮、让创新更新、让监督更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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