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消除监管盲区与风险隐患,连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辖区实际,聚焦突出问题,以“清底数、清风险、清乱象、清存量”四清并举为主线,以“排查—处置—长效”三环闭合为抓手,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异常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以精准施策、分类处置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专项清理严格对标《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异常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经营主体迁出沈阳市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的,经营许可(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起30日内未依法办理变更的,以及不在许可(备案)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等四类情形列为重点清理对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日常监管档案及自查报告报送情况,对辖区经营主体开展覆盖式排查,逐户建立风险台账,重点排查备案信息未及时变更、一址多证、未提交自查报告以及“空壳”“失联”等经营异常情形,实现从“底数摸排”到“精准画像”再到“靶向管控”的梯次推进。对确认异常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倒逼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场检查严格规范取证标准,确保核查结果事实清楚、证据完备、程序合法。

清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规范与服务并重”原则,现场向企业逐条解读法规要求,明确告知信息变更时限、失联法律后果及整改路径,引导企业主动纠偏、合规经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列出问题清单、划定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帮助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地址变更、备案更新、台账补录等手续,以“整改复核、销号管理”推动存量风险稳步化解。截至目前,全区已有70余家异常经营企业完成整改规范,监管效能与群众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异常企业清理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一方面,在“防”上发力,动态排查经营主体状态,对失联、异地经营、备案信息未更新企业及时列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另一方面,在“管”上从严,深化许可审批与日常监管联动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强化申报材料交叉比对与实地核验。同时,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推动存量异常企业主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从源头削减风险增量。通过系列举措,持续净化医疗器械经营环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底线,为辖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