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市试运行“准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与父母(为我市参保人员,首选母亲,其次父亲)社会保障卡捆绑,不用单独制卡,若发生就医行为,用捆绑的社会保障卡可直接就医。新生儿起名后,可办理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对于父母未在我市参保的,若急需住院,可加急制“准新生儿”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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