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等人员(含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2016年1月1日起,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32元。2016年2月起,未核定2016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后将按照新缴费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已核定2016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将从2016年3月开始补收差额部分。在此期间,退休人员享有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年累计由统筹基金支出的医疗费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时,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方可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4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出院结算时会自动在医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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