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劳社发〔2007〕44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1.首次参保需要到所属社区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办理参保,并申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由社区统一发放。我市低保(低保边缘户)、重残人员(二级及以上)办理时加带低保证或低保边缘户证原件、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孤儿至区、县(市)民政部门办理参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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