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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转入沈阳市普通高中如何办理?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17-07-31

1、户口簿或户籍迁入证明。

2、中考档案。须有区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注明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公办或民办;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公费生、自费生或择校生,及收费标准)

3、转学证明。此证明应提供学生姓名、性别、入学年份、高中注册学籍号及转学日期,并由转出省市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4、高中学生档案。学生信息必须填写至转学时的当前学年,省内须提供相关信息完备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5、省重点高中证明。由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开具,如不转入省重点高中无需此证明。

6、我市接收学校开具的接收证明。

7、从外省转入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提供由转出省教育厅出具的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从国外转回国内的中国籍学生,须提供国外的高中入学手续、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户口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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