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区或居住地医保局经办窗口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具体手续为:
(1)居民信息申报错误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加盖社区公章。
(2)居民改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标有曾用名那页),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并加盖社区公章。
(3)学生名字、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的提供参保学生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并加盖学校公章。(4)28周准新生儿出生以后改名的提供新生儿户口页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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