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建议长青桥北侧引桥路边安装防护措施

稿源: null 2016-08-25

    来信时间:2016年08月24日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25日

    回复单位:浑南区城乡建设局

    来信内容:辽宁省沈阳市长青桥南北引桥边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与地面落差约10米。南引桥旁有护栏,北引桥旁什么也没有,而且路旁杂草加大了安全隐患。外地车辆(不熟悉路况)在该处出现交通事故时,为了躲避开向路旁,就会出现安全隐患,建议浑南区安装防护措施。

    回复内容: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后,浑南区城乡建设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调查情况。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看,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

    2.处理情况。2016年8月2日下午14:00,浑南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唐伟明、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科长金勇,在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处参加了“关于长青桥北引桥两侧存在安全隐患需安装护栏”的确权会。参会单位有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公安局、沈河区城管局。其中我区城乡建设局、区公共服务中心、区交警支队参会。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在听取各部门汇报后,确定该处问题归属于桥梁附属设施,应由桥梁产权单位负责安装及后续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设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会后立即组织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及桥梁设施养护单位、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勘察、制定施工方案。并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沈河区城管局沟通施工手续办理及周边绿化问题。
为防止施工中对过往行人及车辆造成影响,我局市政养护办工作人员、桥梁养护单位、监理单位利用周六、日休息日,加班加点进行施工,共计投入人工台班65个,安装立柱基础46个、护栏板184延米,施工费用约4万余元。目前,长青桥北引桥两侧护栏板已安装完成,彻底消除了该处的安全隐患。

    3.我们通过拨打您的电话向您进行反馈,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区长信箱信任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关注浑南区的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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