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回复时间:2023年10月27日
回复单位: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
来信内容:关于浑南区学校入学时,残疾人优惠相关政策导致相关待遇问题,请相关部门给予回复。
回复内容:您好!收到您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的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收到您的来信,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了解诉求问题相关情况。
2.针对浑南区学籍且在浑南区就学的小学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助政策,资助金额为寄宿生1000元/人/年;非寄宿生750元/人/年。资助条件为:建档立卡家庭(有建档立卡明白卡或扶贫手册,且手册中家庭成员中有学生姓名)、低保家庭(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且家庭成员中有学生姓名)、低保边缘家庭(有效期内的低保边缘证)、孤儿(有儿童福利证)、学生本人残疾(有效期内的残疾证)、烈士子女(烈士证明书或优抚证)、残疾人子女(有效期内的残疾证)以及经学校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证群体。请在有效期内向学校提交材料。
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表示非常满意。
感谢您对浑南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关注浑南区的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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