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8日
回复单位:沈阳市浑南区人社局
来信内容:我咨询我是浑南区国有转私营企业职工,咨询我公司退休职工的档案是否可以转至地方人社局进行保管,希望相关部门人员解答。
回复内容:您好!收到您关于“咨询档案管理的问题”的来信,我们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到诉求人想咨询其企业员工退休后档案存放的问题。
2.经过电话详细沟通后,咨询人想存放之前在企业转制后在企业退休的多本档案,因企业退休人员档案需企业自己保管,我中心退休档案窗口只保管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的档案。如果企业想存退休职工档案,需进行社会化移交,详细可咨询社保中心。但需注意一点,社会化移交仅限国有企业,私企和其他性质的企业不符合要求。诉求人咨询的问题我们已详细解答,如有后续问题可拨打办公电话024-23841918,办公时间8:30-12:00,13:00-16:30,地址:浑南区新硕街1-1号一楼西北角人事档案大厅。
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表示非常满意。
感谢您对浑南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关注浑南区的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