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稿源: 市委办公室 2019-08-06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对标“三农”工作硬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效益。高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909万亩以上。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505万亩,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档立卡、上图入库等划定任务。加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在苏家屯区等5个区县(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0.7万亩。推进康平县2万亩玉米轮作、新民市20万亩黑土地保护等试点项目,开展农机深松深翻整地120万亩。推进“一区一市二县”中化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玉米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区20万亩,带动示范区农户整体增收3000万元以上。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等惠农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亿斤以上。

   (二)推进现代农业提档升级。做强粮食、蔬菜和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主导产业,高效特色农业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强蔬菜产业,重点推进新民市大民屯镇高标准全产业链蔬菜生产基地和法库县、康平县豇豆与辣椒混合种植产业区建设,打造全市百万亩蔬菜生产基地。支持于洪区建设蛹虫草生产和加工基地。做大肉牛产业,以法库县为中心建设辽育白牛产业集群,打造中高等级优质肉牛制品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发展稻田综合种养,以沈北新区为中心打造稻田综合种养基地,稻田养殖小龙虾和河蟹规模扩大到1万亩。扎实实施“菜篮子”工程,确保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500万吨以上。

   (三)提高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提升沈北新区等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省级以上星创天地5家。研发一批生物种业、智慧农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新成果。落实玉米、水稻等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16个,推广新品种新技术84项。重点开展稻田综合种养、北方花卉等9个产业技术示范,到2020年技术示范面积达1万亩。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到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88%以上。实施农村人才科技培训工程,培养新型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300名。

   (四)加快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清华紫光农业大数据云建设,实现沈阳农产品数字交易平台建成运营。支持市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支持供销、邮政、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服务、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实现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150万亩。加强气象为农服务,推进法库县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实施有效人工增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加速推进符合要求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国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五)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900个,农业标准化率达75%以上。鼓励创建参评农业品牌,到2020年省级以上品牌达60个。整合区域公用品牌,优化升级辽育白牛、沈阳大米等十大农业品牌规划设计。在北京等地举办3次主题品牌推介会,利用沈阳农博会等大型展会开展十大农业品牌专题推介。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开放大格局,加强与境外涉农商会、协会平台合作,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力争到2020年在俄罗斯或巴基斯坦等国家建设“海外仓”1至2个,打造绥芬河出口节点,全市出口总额达1亿美元以上。

  二、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

   (六)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支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支持康平县海洲乡等42个乡镇发展花生、西甜瓜等特色作物产业,建设一批特色作物生产专业乡镇。支持新民市大民屯镇等18个乡镇发展高标准设施和露地蔬菜,建设一批蔬菜生产专业乡镇。支持肖寨门镇等乡镇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建成一批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专业乡镇。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建设高效经济作物、畜牧养殖等强村100个。到2020年,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特产之乡达20个。

   (七)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粮油、乳制品等6大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冷库、储藏窖等产地初加工项目50个,推进康平县申报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县。发展订单农业,做强禽业、稻米等10大优势产业链,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5家。重点推进沈北新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做大做强,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启动新民市酸菜产业园和法库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沈北新区蒙牛达能乳业等2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到2020年,引进具有牵动作用大项目20个。

   (八)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10个,支持乡村旅游成线成网。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推进沈北新区腰长河村和苏家屯区远方田野等田园综合体建设,推动沈北新区恒大高科农业基地项目落地开工,完善稻梦空间、皇冠蓝莓庄园等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服务功能,支持沈北千人插秧节等百个农业节庆活动。实施农村电商倍增计划,支持电商示范县、乡、村和产业园区建设,新增农村电商主体500家。

   (九)大力发展“飞地经济”。落实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清晰的工业园区,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重点推进辽中区特种车及汽车零部件、新民市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法库县陶瓷和通用航空整机研发制造、康平县塑料编制循环等产业发展。建立专业化招商队伍,完善“项目管家”服务,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向“飞地园区”引进1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和1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三、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十)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学习推广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在全市开展“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建设精品示范村50个、美丽示范村270个,整洁村达标率力争实现100%。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全市“百千工程”总体规划和300个村庄建设规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和常态化管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省级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完成率达到55%。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行政村实现有效处理。推进村庄清洁和美化绿化亮化专项行动。推进畜禽养殖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十一)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12.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升级改造农村电网640公里。新建及维修改造“四好农村路”1000公里。新建改造村内道路280公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建设数字乡村,提高偏远地区宽带和4G移动网络覆盖质量,数字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改造农村危房631户,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十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广场125个。加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设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农村基层全科医生培养,推进58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每个行政村办好1个卫生室,免费提供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妇女“两癌”筛查6.1万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到2020年,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8万人。

   (十三)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1+N”政策保障机制和扶贫资金闭环管理机制,完善产业、行业、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巩固17364名已脱贫人口和60个贫困村脱贫成果,聚焦96名新增贫困人口限期脱贫,确保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国家标准,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为零。

   (十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施主要作物控减施肥技术示范推广和新型肥料试验示范18万亩,推进辽中区2万亩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全面保护天然林,人工造林15万亩,推进康平县卧龙湖、法库县财湖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加快推进辽河综合治理,完成辽河干流主行洪保障区生态封育面积30.96万亩。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十五)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妥善化解遗留问题,新版证书实现应颁尽颁,颁证率达100%。推进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租赁住房试点和旅游项目审批试点,到2020年,成功运营一批租赁住房项目和旅游特色小镇项目。

   (十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2019年年底前完成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基本完成登记注册。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2019年6月底前实现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成运营,2019年年底前完成于洪区分中心建设,2020年继续扩大分中心和办事处数量,建设功能较为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十七)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化金融支农服务,兑现奖励政策,组织常态化涉农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精准服务;实现首支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建成运营;开展“融保通”试点;在辽中区茨榆坨等5个乡镇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试点;在康平县等地区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深化农垦、水利、林业、供销等领域改革,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五、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打造基层党建领航示范村60个。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领导,健全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配齐配强班子,各村至少有1名大专学历以上在职干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应交叉任职。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机制。

   (十九)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争取省福彩资金资助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文明村镇典型示范引领行动,推进康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达50%以上。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扶贫、农资等6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二十)发挥村级各类组织功能作用。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分别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完善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村干部基本报酬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

  六、全力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二十一)强化制度保障。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根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督查考核。制定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力量和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市、县、乡对口工作体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

   (二十二)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层层落实责任。优先考虑干部配备,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班子,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建立“三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优先满足要素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资金投入,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优先安排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和制度并轨。

   (二十三)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和教育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和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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