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没房证想提公积金?可以!
稿源: 沈阳日报 2020-04-10

    核心提示

    沈阳市近期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方面有哪些新政策?近期都推出了哪些新的服务举措?4月9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做客沈阳网直播室,就相关问题做以详细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李晓研

    买房、租房提取公积金有新说道

    从2020年4月1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以下几项调整:

    延长“房证未发”持《购房合同》提取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持房产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等要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限额。调整租赁商品住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职工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承租房屋所在地为标准: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限额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房屋坐落地址在四个县(区、市)的,限额由80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

    特别说明

    (一)延长“房证未发”持《购房合同》提取时限。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持发票的签发日期,由2015年12月31日前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前。

    (二)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限额。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在四个县(区、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为950元/月;职工本人及配偶一方在四个县(区、市)缴存,提取限额以承租房屋所在地为标准。政策调整前,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差额部分不予提取;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职工的配偶申请提取,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按新标准执行,差额部分可提取。

    企业申请

    缓缴公积金有新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并提出缓缴及补缴方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在5%-12%的比例区间,申请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降比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实行网上诚信申报备案制。申请缓缴时,缓缴方案应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缓缴期满后应及时补缴。本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新闻伴读

    为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条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沈阳市推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只要是符合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范围,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且无未偿清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该政策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提取所持要件: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

    3.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原件;

    5.增设电梯交费票据;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符合规定的银行储蓄卡。

    ●申请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增设电梯交费票据载明日期两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家庭所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总额。

    ●两点提示

    1.职工提供的增设电梯交费票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费用收据;二是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由电梯企业出具盖章确认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交费证明。

    2.同一产权地址,只允许一个产权人及配偶申请提取。

    问:我母亲刚办理了退休手续,想问一下该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答: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身份证;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职工本人可通过窗口或住房公积金网厅申请办理。

    问:职工现金全款购房后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答:申请条件: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3、《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须在两年之内(在市内九区缴存职工,购买新民、康平、法库、辽中二手房,须签发日期在半年以上、两年以内)。

    申请材料: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5、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提取申请人或配偶外地户籍证明;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可通过窗口或住房公积金网厅申请办理。

    本组稿件由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孙全采写 张文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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