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看!一项项新举措沸腾了辽宁的夜晚

稿源: 沈阳晚报 2020-07-23

    咱辽宁咋发展“夜经济”?官宣来了!

    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夜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为居民夜间休闲健身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夏季夜市、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夜间消费场所。在夜间经济集聚区周边区域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等。7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旅厅等联合解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到2022年 创建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20个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创建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20个、市级夜经济示范街区50个,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在打造夜经济示范商业街方面,全省将打造一批特色突出、风格各异的夜间消费示范商业街,加大夜间促销活动力度,吸引居民夜间购物消费。在符合公共安全前提下,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繁荣活跃的夜间消费环境。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夏季夜市、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夜间消费场所。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

    电商直播+夜经济

    辽宁将建一批电商直播基地(园区)

    活跃夜间餐饮市场,辽宁鼓励发展“深夜食堂”,推出特色美食、风味小吃、经典菜品、大众化餐饮。鼓励餐饮企业与夜间网上订餐外卖平台合作,扩大晚餐、宵夜外卖。

    以“电商直播带货,提质网红经济”为突破口,推动以“用户体验+视频分享”等形式,促进电商直播与“夜经济”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电商直播基地(园区),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网红产品,孵化一批辽宁网红品牌。鼓励各地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吸引优质电商直播企业和项目落户本地,努力吸引辽宁籍网红主播回辽宁发展。

    鼓励影院、剧院增加夜间场次

    《指导意见》提出将清文化、二人转、皮影等具有辽宁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融入夜间经济。大力发展歌舞演艺、影视娱乐、歌剧音乐、评书相声、书画展览等文化业态,提供丰富多彩的夜间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影院、剧院、音乐俱乐部等增加夜间场次。鼓励文化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延长开放时间,举办夜间文化活动。

    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辽宁拟启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相关工作。集合夜读、夜游、夜娱、夜秀、夜市、夜行等业态,提升内涵品位,缓解供需错位,让游客留下来,让市民走出来。

    同时鼓励景区夜间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场所淡季打折。加强城市绿地、健身跑步、自行车道、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化广场、冰雪运动设施建设,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夜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为居民夜间休闲健身提供服务。

    在夜间经济集聚区周边增加夜间停车位

    《指导意见》鼓励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商业街区、商圈、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便利店以及餐饮、洗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各类消费领域适当延时营业,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鼓励建设24小时药店、书店,为居民夜间消费提供便利。

    盘活现有各类停车资源,在夜间经济集聚区周边区域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等,夏季、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夜间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时间,为居民夜间消费提供交通服务保障。

    支持夜经济街区、商圈美化环境,加强环境治理、安全保障、水电气供给、公共WIFI及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

    延长城市公园等公共娱乐场所开放时间

    为了进一步提升“夜经济”发展区域的市容环境,更好地展示城市魅力,促进“夜经济”发展,省住建部门延长城市公园等公共娱乐场所开放时间(特殊保护除外),加强公园照明、公厕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丰富群众夜晚文化娱乐生活。

    针对“夜经济”发展的重点商圈、特色街区,进一步完善环卫保洁设施,延长环卫保洁时间,提高环卫保洁标准,以干净、整洁的形象服务“夜经济”发展。

    规范广告、路牌和公共标识,建设符合当地风貌特色的广告牌匾、建筑小品、雕塑和植物花卉景观,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方月宁

    摄影记者 王  江 张文魁 李  浩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