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住宿餐饮企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稳增长、扩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支持我市住宿餐饮中小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市财政局及时安排专项资金2792万元,对2019年营业额在200万元-1000万元之间且目前还在经营的中小型住宿餐饮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日常经营所发生的房租及水电费、购置消毒等防护用品支出、餐饮食材备货损失等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增强住宿餐饮企业经营复产的积极性,促进住宿餐饮行业平稳发展,满足居民生活消费需求。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