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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出台

稿源: 辽宁日报 2021-11-23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周圆 樊曦) 记者22日从全国总工会获悉,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和中国船东协会日前签约出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这是我国首个通过行业协商确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待遇标准,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对船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船工作涉及的各方面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约定,包括船舶防疫用品配备、船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境外滞留期间的相关费用、船员防疫补贴和疫情防控期间伙食补贴等内容,为确保船员的工资收入、休息休假等权益和在船生活质量提供了依据。

此外,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还就中国远洋船员最低基薪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至2023年,中国远洋船员最低基薪将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7%。同时,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正式启动关爱船员专项活动,拟于2022年元旦前完成对100艘船舶的专项慰问。

据悉,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于2009年建立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多年来,在该机制下先后出台中国船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伙食费标准、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等海上劳动标准,该机制在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推动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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