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在2021年寒假期间集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下发,市教育局决定在2021年寒假期间集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员)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包括六个方面: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有偿补课的,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区、县(市)教育局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对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学校,按照《处理办法》追究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1月1日至2月2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学校要公开本校的投诉举报电话,校长作为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认真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封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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