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职、工人安全,确保建设施工现场不发生集体疫情传染事件,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现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在疫情一级响应未解除期间开复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具体内容
1、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原则上在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开复工;
2、确需复工的,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及建设局同意,并做好人员实名登记、排查、隔离工作,此期间不允许湖北籍人员及途径湖北的人员未经隔离进入施工现场;
3、各单位认真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明细表》,复工前要确定定点隔离场所(严禁在施工现场暂舍房内隔离),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摸清底数,做到“应隔尽隔”;
4、所有开复工施工现场要每日组织不少于2次对生活区、办公区、垃圾存放区和集中作业场所进行消杀作业;
5、所有开复工施工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人员摸排、日检、隔离台账,做好每日“三区一场所”消毒记录;
6、所有开复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到外面聚餐及现场外就餐,对发现与外界疫情可以人群接触者,要立刻采取隔离措施;
7、所有开复工施工现场建立每日测温体检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对所有人员进行每日测温,对发现体温异常的要马上采取措施进行送院诊治;
8、所有现场严禁外来人员入内,现有值班、值宿人员加强教育,做好自身防范措施。
二、具体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由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为不可抗力,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工期,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落实《通知》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情况及检查整改记录要实事求是记入《监理日记》。
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到位、走过场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严格执法。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发生集体性传染事件的,将对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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