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受委托主体1个,名称为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共有在岗在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5人,其中2024年度参加培训考试合格12人。调离执法岗位人员3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共有法制审核人员2人,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0人,法制审核人员日常培训情况2次,2024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2件,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类别涵盖行政处罚120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上述共计155项。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根据年初制定印发的《2024年度浑南区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共开展编制(非安全领域)涉企检查计划40件,检查计划落实数量40件,检查计划同比去年下降70%,处罚、处理案件1件,已全部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对所有检查对象均完成回访。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开展的涉及安全领域涉企检查461次,均已将年度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情况报送浑南区司法局备案。开展涉及国家、省、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0次。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开展本执法领域专业培训8次;
2、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25人次。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2023年11月2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 版)》《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 版)》。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执行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1、行政处罚决定10次;
2、行政处罚决定均已公示。
(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总体情况
2024年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共2件,其中涉企重大处罚备案2件。提出备案建议数量2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目前共有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1台,执法人员持有比例达44%;无固定场所记录设备;无音像设备采购预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分别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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