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现将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及网上受理渠道公布如下:
1.办公地点及电话
大厅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沈阳市浑南区法律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24820148、23782162
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邮箱地址
xzfybgs-hnq@shen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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