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43:督察组对案件复核发现,在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反映的浑南区高科路威斯塑 胶等工业企业异味扰民问题还未解决到位。
二、整改目标
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对沈阳威斯塑胶有限公司现有收集率低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完成了集中收集设施安装、调试等工作,已实现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沈阳威斯塑胶有限公司制定了注塑废气处理装置整改方案,完成了对49个集中收集设施安装、调试等工作,采取活性炭吸附工艺措施对尾气进行吸收或处理。集中收集设施安装后,于3月对有组织气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不定期开展监测,加强日常监管。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关于针对高科路威斯塑胶等企业的信访量大幅下降,取得了显著效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1042758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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