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2-09-21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1: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 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专题学习,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 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作为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市、 区县(市)两级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2.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及时安排传达学习,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重点工作。原则上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县(市)党委常委会会 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每两个月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两高”在建项目清单和建成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 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配合做好省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开展碳达峰路径研究,启动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制定钢铁、石化、化 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关于“两高”项目的不合理支持政策措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信贷规模。

4.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 《市(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1次生态环境 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每年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县(市)党 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

5.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压实主体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落实落地。对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创新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实绩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推动有关方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自2021年年初以来,浑南区政府共组织了6次专题学习,分别是:3月25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29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28日区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月8日区政府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16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等。9月26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浑南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9月30日、2022年3月7日组织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自2021年年初以来,浑南区党校累计举办了两次相关培训班。分别是:4月12日,脱产培训形式,针对区管领导干部的浑南区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主要内容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9月16日,通过脱产培训形式,针对在职公务员的浑南区公务员能力提升暨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美丽中国。2022年6月16日,发布了培训通知,关于自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等相关内容。

2.2021年年初以来,浑南区政府累计召开了9次区政府常务会,分别是:2021年2月27日,第4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2021年一季度蓝天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2021年4月2日,第6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我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情况的汇报;2021年4月12日,第7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浑南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2021年5月15日,第8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全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2021年6月23日,第9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2021年浑南区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屯提升改造行动计划》制定情况的汇报;2021年7月23日,第10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浑南区2021-2022年度秸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的汇报;2021年9月2日,第11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及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议精神,关于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2021年11月12日,第16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关于浑南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汇报;2021年12月22日,第20次浑南区区政府常务会,关于《浑南区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汇报。浑南区委累计召开了7次区、县(市)委常委会,分别是:2021年2月25日,第171次浑南区区委常委会,审议《2021年一季度蓝天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2021年4月9日,第175次浑南区区委常委会,审议《浑南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讨论稿)》;2021年4月30日,第178次浑南区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张国清、张雷同志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上的批示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区信访案件阶段性办理情况的汇报。2021年5月20日,第179次浑南区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辽宁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和张国清、刘宁、张雷同志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我省群众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的批示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省文明委(全体)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2021年8月24日,第2次浑南区区委二届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张国清同志在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精神;2021年10月18日,第9次浑南区区委二届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2021年11月2日,第11次浑南区区委二届常委会,审议《浑南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稿)》。

3.我区目前无“两高”项目

4.2021年,浑南区委区政府与沈阳市委市政府签订了《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状》,并组织实施落实。2022年5月,浑南区委区政府与沈阳市委市政府签订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状》。

5.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区

6.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区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浑南区各级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取得了显著效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1042758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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