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浑南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23886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郝禹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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