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5-04-16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5: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由城市到农村分类推进散煤替代,四环以内尚有2.3万户居民年消耗2.7万吨散煤用于取暖。沈阳市采取型煤替代方式,型煤燃烧灰分大,产生二次扬尘污染。

二、整改目标

降低散煤使用量。

三、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推进散煤替代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按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拆迁、临时租用等方式,以城中村、城市周边等低矮面源和和平区北部、浑南区南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污染地区为重点,推进散煤替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3300户以上。

2.全面开展散煤整治工作,明确年度阶段性整治目标,通过加快拆迁改造、清洁供暖等方式推进散煤整治。2021年启动和平区(1个村400余户)、大东区(2个村400余户)、浑南区(13个村3700余户)、于洪区(2个村700余户)、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村800余户)20个村屯6000余户拆迁或清洁化改造工作;实施皇姑区(4个村2500余户)、大东区(1个村400余户)、浑南区(2个村700余户)、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村1400余户)13个城中村5000余户拆迁或清洁化改造工作。以上33个村屯拆迁或清洁化改造工作,要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年底前完成80%,202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3.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加强商品煤质量抽检,提高生产企业、销售网点和使用单位的抽检率,对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4.采取集中调度、定期考核通报等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扎实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截止至2024年,浑南区共清洁化改造11个村屯,共计2628户。其中2022年度清洁化改造4个村屯,共计147户(王宝石寨村65户,王起寨村12户,施家寨村31户,孙家寨村39户);2023年度(23年9月-24年4月)清洁化改造9个村屯,共计397户(英达村38户,公家村47户,古城子村124户,养竹社区40户,王宝石寨村18户,王起寨村15户,施家寨村56户,孙家寨村23户,牛相屯社区36户);2024年度清洁化改造11个村屯,共计2084户(前榆村186户,上木村76户,英达村286户,公家村175户,古城子村438户,养竹社区240户,王宝石寨村57户,王起寨村43户,施家寨村252户,孙家寨村172户,牛相屯社区159户)。

2.浑南区启动低矮面源治理工作。结合浑南区实际情况,通过搬迁、清洁化改造及高效环保炉具等方式,全面推进重点区域村屯清洁取暖治理。截止2024年12月31日,浑南区共完成拆迁或清洁化改造7202户,其中完成拆迁2629户,清洁化改造2628户,安装高效环保炉具1945户。

3.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区。

4.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区。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浑南区2024年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2021年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2024年PM2.5浓度较2021年下降15.4%。2024年优良天数319天,优良率87%,较2021年增加6天,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浑南区!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120003 公安备案号:21011202000218 辽ICP备08100350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浑南区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