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2:大气污染防治个别任务推进不到位,完成全年考核目标难度较大。2020年1至9月,沈阳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与全年考核目标值持平,但个别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恶化明显。
二、整改目标
PM2.5浓度同比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2021年沈阳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达到目标考核要求。
2.启动和平区(1个村400余户)、大东区(2个村400余户)、浑南区(13个村3700余户)、于洪区(2个村700余户)、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村800余户)20个村屯6000余户拆迁或清洁化改造工作;实施皇姑区(4个村2500余户)、大东区(1个村400余户)、浑南区(2个村700余户)、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村1400余户)13个城中村5000余户拆迁或清洁化改造工作。以上33个村屯拆迁或清洁化改造工作,要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年底前完成80%,202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3.制定印发《沈阳市各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区、县(市)政府工作落实情况实施考核排名。
4.继续实施老旧柴油车淘汰工作。取消1500台以上老旧营运柴油车营运资质,注销5000台以上柴油车,2021年年底前完成。
5.完善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将应急减排清单具体措施全部落实到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操作方案。
6.制定并落实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第80号令)有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对各重点城乡结合区域,加大祭祀焚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浑南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订并印发了《2021年浑南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浑南区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2023年浑南区蓝天保卫战专项方案》、《浑南区2024年蓝天保卫战专项方案》等多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精准、区域精准、措施精准”要求,对燃煤锅炉治理等9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挂图作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发力,开展秸秆、搅拌站、沙场、低矮面源等专项巡查整治。
2.浑南区启动低矮面源治理工作。结合浑南区实际情况,通过搬迁、清洁化改造及高效环保炉具等方式,全面推进重点区域村屯清洁取暖治理。截止2024年12月31日,浑南区共完成拆迁或清洁化改造7202户,其中完成拆迁2629户,清洁化改造2628户,安装高效环保炉具1945户。
3.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区。
4.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区。
5.2021年,按照市重污染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沈阳市2021—2022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浑南区组织开展企业重污染应急减排工作,梳理形成浑南区2021-2022年度应急减排清单,将103家企业纳入管理范围,提升了涉气企业覆盖率,全部形成了应急减排的具体措施。
6.浑南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监总局令第93号)、《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政令第80号)和《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安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浑南区制定了《浑南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确保了禁放禁售政策落实落地。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浑南区2024年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2021年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2024年PM2.5浓度较2021年下降15.4%。2024年优良天数319天,优良率87%,较2021年增加6天,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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