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2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4-09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2:辽宁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19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6,远高于全国0.54的平均水平;2015年以来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89.6%,较2015年又增加4.3个百分点。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给减污降碳带来较大压力。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应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而辽宁省“十三五”前四年两项任务只分别下降9.49%和8.62%,均未完成序时目标任务,部分城市能耗强度居高不下,能耗双控形势严峻。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全省还有一定差距,任重道远。

二、整改目标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

三、整改措施

1.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沈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审慎提出我市具体工作举措,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及保障方案。

2.严格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将省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聚焦年度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将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纳入各区县(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任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区县(市)实行问责。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降碳意识。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沈阳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方案》安排,梳理排查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建立清单台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依法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公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开展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6个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从源头控制碳排放增量。

4.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新兴产业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全面排查我市建材、有色、化工、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内存在“双超”“双有”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省统一工作部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工作任务。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按照省统一工作部署,推进18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2025年年底前建成投运。

6.加强用能管控力度。按照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安排,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运用先进节能技术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切实降低能源消耗。配合省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7.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及省工作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配合省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排放监测计划报送、核查及复核工作,并按省统一要求对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清缴履约工作。编制沈阳市2015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及“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开展沈阳市碳达峰路径与低碳发展研究,为我市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措施1:浑南区不涉及。

2.措施2: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降碳意识。2021年8月23日举办“节能降碳绿色发展2021辽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系列活动”。2022年6月13日至19日举办“绿色低碳 节能先行 2022 辽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系列活动”。2023年8月15日,承办2023年首个全国生态日辽宁省集中宣传活动。2024年8月13日,会同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在菜鸟网络沈阳浑南1号园区仓库举办浑南区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实践活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绿色回收箱的应用宣讲实践活动。2025年8月15日,以“全国生态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沈阳市棋盘山地区受邀参加全国生态日辽宁省集中宣传活动并作“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经验分享。切实提升了全社会节能低碳意识,营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氛围。

3.措施3:截至目前,浑南区无在建和建成“两高”项目。

4.措施4:截至目前,浑南区无“双超”“双有”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我区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要求部署,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截至目前,浑南区有27家企业获批进入绿色制造体系名单。2024年6月以来,分三批次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配合市发改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推动沈阳国润低碳热力、省博物馆等企事业单位建立节能管理档案、摸排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此外,2021年以来,我区聚焦建材行业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将混凝土、沥青拌和站等建材企业纳入日常执法、双随机检查及专项督查范围,累计对辖区内多家建材企业开展多轮次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手续办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物料堆放及扬尘管控等情况。通过常态化、全覆盖的执法检查,从源头规范建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控行业碳排放增量,辖区内建材企业整体环保合规水平持续提升,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5.措施5:浑南区不涉及。

6.措施6:浑南区广泛开展“无废”理念宣传,引导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通过优秀企业引领示范效应带动更多企业提升“无废”意识。截至目前,兴齐眼药、东北电调等8家企业获批“无废工厂”。

7.措施7: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及省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39家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年度碳排放报告编制及下一年度监测计划制定。配合省厅开展桃仙机场碳核查工作。配合沈阳市开展2015至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及“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为我市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482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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