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6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4-09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16: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目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省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各涉农区县(市)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到2023年年底全市新增完成16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完成2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4年,全市新增完成20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28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5年,全市新增完成30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3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开展省级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考核评分和通报。

4.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1年年底前,组织各涉农区县(市)摸清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梳理补短板建设任务总量,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根据设施服务年限,列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逐年补齐短板;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年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2025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5.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组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改工作组,定期督查,实时调度,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管理,到2023年年底,85%以上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到2025年年底达到95%以上。加强现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管理,全面规范填埋堆体包封覆盖,加大场区消杀除臭力度。

6.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

7.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按省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完成创建美丽宜居村年度工作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措施1:浑南区财政局累计拨付农村环境净化项目资金340万元,对村屯内外主要公路铁路周边及河流沟渠内外垃圾进行清理,实现农村环境全面净化。

2.措施2: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村庄覆盖情况》工作台账,对治理设施开展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步出具污水资源化利用告知书,精准梳理相关工作信息,建立完善污水资源化利用专项台账,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全流程闭环管理。

3.措施3: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浑南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工作方案》,将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巡查工作纳入河(湖)长管控体系,组织街道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巡查,并对已完成治理的10条农村黑臭水体回头看,经查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未出现黑臭水体反弹情况。

4.措施4:浑南区不涉及。

5.措施5:组建督查专班,常态化对5个涉农街道的600余公里农村主要公路沿线以及115公里四环路沿线,开展不间断的督查活动,全力推进示范街路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

6.措施6:浑南区无乡镇水源地。

7.措施7:制定并下发《浑南区2025年“和美庭院”建设指导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街道,明确了和美庭院建设导则、建设标准、负面清单等,着重对庭院、村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居民田园、房前屋后等区域提出了整治目标、整治标准、整治要求。一是完善农村环卫工作体系,建立从城管环卫到属地街道行政村多层级环卫管理联络渠道,责任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二是按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行农村各类垃圾先分流、生活垃圾再分类。明确责任分工,常态化排查清理农村积存生活垃圾。三是以沿河村屯为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以方便村民投放为原则,合理规划、按需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坑塘沟渠边、距离河湖20米以内,原则不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四是加强村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严格要求各属地环卫部门督导保洁员按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作业,保证扫保作业质量,及时转运生活垃圾,引导村民将生活垃圾袋装密扎门前存放,保洁员每日上午定时上门收集。此外,农村户厕排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排查11668座,其中实际存在户厕9434座,问题户厕1334座,根据农户使用意愿列入问题整改台账5座,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浑南区累计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71个,实现美丽宜居村全覆盖;农村公路沿线、重点村屯的生活垃圾乱堆、秸秆无序堆放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示范街路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水平大幅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显著提升;完成355户“和美庭院”验收工作,合格率100%,超额完成市级指标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482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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