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4-09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19:沈阳市部分地区管网不完善,汛期泵站雨污合流无序混排,清淤不及时,流域环境监管力度不够,造成国考、省考水体断面虽实现全部达标但不稳定。

二、整改目标

完善城市污水管网,非汛期、非紧急情况下污水不外排。

三、整改措施

1.根据排水专项规划并结合土地开发建设,逐步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加快推进北沙河截污工程建设,新建污水管线21公里,已于2021年6月底前进场施工,要于2021年年底前投运。加快推进红菱(3万吨/日)、姚千(1万吨/日)、永安(3万吨/日)、南部三期(5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管网建设,2022年6月底实现通水调试,2022年年底实现稳定达标运行。

2.根据城建计划分年度和片区逐步完成雨污截除改造项目建设。

3.按汛期防汛预案级别响应,合理调控开泵,减少外排;相关区、县(市)和沈阳水务集团根据权属及时清淤,泵站定期对进水前池杂物进行清理,汛期降雨前后及时进行清淤,确保最大程度降低杂物积存。

4.加强流域环境监管力度,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措施1:已按照排水专项规划,针对“管网不完善”短板,组织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重点解决收集能力不足、管网错接混接等根源性问题,部分重点工程已经完工。

2.措施2:按照城建计划,已组织完成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改工作。

3.措施3:按照市政排水设施养护要求,每年开展春秋2季清扫清掏工作,并对辖区内排水泵站前池开展清掏,确保排水通畅,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入河。

4.措施4:持续强化流域环境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对辖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定期监测,严格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目前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均保持稳定高效运行,出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辖区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稳步巩固提升。

通过系统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完善、雨污混接整治、泵站科学调控与清淤养护、流域环境监管强化等整改举措,浑南区有效补齐了排水管网短板,管网不完善、雨污合流混排、清淤不及时、流域监管偏弱等突出问题得到系统性解决。非汛期、非紧急情况下污水不外排目标全面实现,汛期泵站无序混排现象显著减少,排水设施运行效率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流域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强化。辖区国、省考水体断面水质由“达标但不稳定”转向稳定达标、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与水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第19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成效显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482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主办:浑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浑南区委宣传部 浑南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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