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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0-0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浑南区审计局在今年上半年对浑南区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9年,区财税等部门能够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各项财税改革措施,保证了财政经济平稳运行,保障了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51亿元,同比增长10.2%;税收收入79.65亿元,同比增长6%,全年财税收入稳步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不断增强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继续降低行政成本,全年一般性支出压缩20.05%,三公经费支出压减30.21%。同时继续保障民生项目稳步推进,全年民生支出比上年增长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三是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评价,全年完成事前绩效目标评估项目35个,事中评价跟踪项目16个,事后绩效评价项目2个,涉及项目金额8.2亿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共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不断完善资金审批程序和审批效率。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应进一步完善。一是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结余结转资金情况,25家单位未将结余结转资金编入当年部门预算,涉及金额38175.54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利润上缴收入预算只有1家企业,预算金额553万元,实际上2019年共有8家企业上缴了利润收入,金额合计1451.78万元;三是部分项目连续多个预算年度未执行,涉及预算金额137.44万元。

(二)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一是预算外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41.82万元;二是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05万元。

(三)财政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国有企业(含厂办大集体)职工社会保险及生活费支出分别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列支,涉及金额981.77万元;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在财政部门直列,未在部门记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6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21.31万元。

(二)预算执行率低。62个单位386个预算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低于20%,涉及预算金额44770万元。

(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个单位收到保险赔偿款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58万元。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需进一步加强,37个单位存在零星小额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用卡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8.38万元。20个单位50个项目资金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体户,涉及金额360.5万元;

二是4个单位会计记账摘要不规范、将车辆费用记入办公经费、未按规定科目列支费用,涉及金额2080.2万元。三是1个单位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未及时退回财政,涉及金额185.15万元;四是部分单位仍存在加油卡年末集中充值且余额过大、银行账户清理不及时、年底账面现金超过规定限额、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涉及金额43.39万元。

(五)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5个单位存在车辆、房产及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处置未及时处理等问题,涉及金额175.71万元。

(六)内控制度仍需完善。2个单位存在工程竣工验收、发放奖品等缺少相关人员签字、领用明细等问题,涉及金额24.32万元。

(七)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将代沈抚新区管委会支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1.18万元直接列支,未计入往来科目;二是未建立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未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

对于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浑南区审计局已依法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将督促有关单位继续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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