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区审计局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将全区2018年部分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区委、区政府,引起了主要领导的重视,单义书记做出了批示。
按照单义书记批示,审计局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并于2020年2月15日,对专项审计调查中涉及的1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1个国有企业下达了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前完成审计整改,将整改结果报送审计局。
整改通知下达后,各单位高度重视,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披露的21个方面56个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截至3月16日,共收到各单位反馈整改情况24份。审计整改督促各单位资产收益上缴财政218万元,按程序催缴租金或启动司法程序12项,出台管理制度2项,重新评估资产3项,重新签订不完善合同6项,解除不合理合同1项,推进在建工程转固程序2项,闲置资产上报区政府统一利用3项、启动招租程序2项;对于历史遗留的资产不实、产权不明等问题,各单位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整改,审计局也将继续关注。审计调查及整改情况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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