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浑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3-01-03

2022年9月14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浑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整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落实整改纳入各部门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务求实效。

审计局加大整改监督力度,促进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印发《浑南区审计整改督查联动机制的意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持续跟踪督促,对整改的真实性进行书面与现场核实,指导和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被审计单位提升整改进度,合理制定执行审计整改措施。聚焦时间节点、聚焦整改标准、聚焦薄弱环节,完善责任链条,深刻剖析原因,挖掘问题根源,拟定整改措施,执行整改方案,强化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管控,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区财政局提出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一是建章建制,在印发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中强化预算编制完整性和规范性要求。二是加强审核,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培训和一体化管理工作培训,财政主管科室提高项目完整性的审核标准。避免今后预算编制中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未能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问题

区财政局提出2022年严格落实财政厅“四精”专项行动,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今后将能落实到项目的预算全部落实在部门预算中,2022年政府公共专项预算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的44%,比上年下降37个百分点。

(三)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区财政局及单位已将截至2021年12月末当年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合计2182.83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四)非税收入未在规定期限内缴库问题

区财政局提出在今后工作中,做好预算外资金账户非税收入的银企对账工作,确保应缴收入在规定期限内缴库。

(五)连续两年未执行仍安排预算问题

区财政局在布置2023年部门预算培训会议中,重点进行工作强调,督促相关预算单位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准预算,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六)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区财政局已筹措资金将5000万元资金偿还偿债准备金专户,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     

(七)部门决算报表部分数据填报口径不一致问题

区财政局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议上,对此类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对相关部门的报账会计和报账员进行业务知识补充培训,统一年初预算填报口径,提高今后编制部门决算准确度,避免今后工作中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决算填报不完整问题

区财政局对相关单位决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决算工作。强化部门决算完整性管理,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低

相关单位提出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根据预算法及区财政局关于编制浑南区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更科学化、精细化的进行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或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

相关单位提出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按照预算编制文件,积极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听取业务部门对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需求以及既往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测算各支出项目的支出范围、开支标准,保证其完整性。

(三)部门重大事项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相关单位提出今后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严格履行相关程序,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预算工作流程,提高预算工作质量。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查找原因,并已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针对账实不符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台账进行相应调整。

3.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提前损坏报废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单位提出在今后资产的使用及管理工作中,严格履行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针对未及时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问题,相关单位提出今后每年按规定时间内编制和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在不同科目列支同一项目支出问题,相关单位召集统管会计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财务核算相关知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针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相关单位将不在财政资金列支范围的资金收回。

3.针对未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明细使用资金问题,相关单位提出今后在执行管理上,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与财政及时沟通,使经费执行更有效更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

4.针对支出列支不实问题,相关单位已经将1.74万元退回财政。

(六)内控制度不健全

相关单位已经建立完善办公用品购买及领用制度,将验收手续完善。

(七)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

相关单位已将拨付下属企业结余资金79.82万元退回区财政,职工工资已由转账形式发放。相关单位下属企业库存现金账实不符与保险缴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

三、延伸审计重点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针对项目未严格按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问题,相关单位提出今后项目建设中一是定期召开项目研讨会,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讨论审核,确保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强施工监管专人到施工现场对照实施方案进行实地核查。三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在按照原定实施方案施工出现困难时,及时与设计方进行沟通,制定新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审批流程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审批。

2.针对工程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积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修复补栽。同时提出今后加强工程后续管理,在竣工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巡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针对绿化苗木后续养护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正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苗木补植工作。

(二)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项目

1.针对未出具评估结果情况下续签合同问题,相关单位提出今后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沈阳市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执行,在出具评估结果后再进行续签合同。

2.针对合同约定条款履行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第三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服务问题,相关单位已与第三方约定所有人员服务时间按照原合同约定实施期限顺延20天,并对服务期限予以监督;二是针对人员更换补充不及时问题,相关单位提出将加强对试点社区的监督管理,并已要求第三方增派人员补充人员间隔期;三是针对人员配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条件问题,相关单位已进行核查保证当前人员配备满足合同要件要求;四是针对违反合同(招投标文件)约定为第三方社工配备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问题,相关单位已要求第三方按照要求进行配备;五是针对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削减第三方配备人员的问题,相关单位和第三方进行沟通,由第三方承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时,调增工作人员。

3.针对未签订合同提前实施项目问题,相关单位提出将强化合同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实施程序,今后先签订合同再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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