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浑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4-11-26

2024年11月1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浑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持续狠抓推进力度和整改进度,促进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动态管理。围绕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已完成整改、完成阶段性整改等情况,并根据整改结果及时、准确更新整改台账。坚持动态监管、分类管理、跟踪督促,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机制的工作闭环,有力有效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审计预警防范机制。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审计查出的一般性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审立改、即行即改;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立足长远和宏观全局,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推动问题整改的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系统梳理经济运行的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当年预算编制与上年度预算执行挂钩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提出在今后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加强预算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率。一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竭力扩大财政资金渠道,增强财政预算执行的资金保障;二是按照三保和偿债顺序,优先安排资金,对非急需非刚性的项目进行适当压减,压减后预算及时更正和调整。

2.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非税专户管理问题,区财政局提出继续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非税征收单位严格遵守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非税收入征收、存储和上缴等各环节监管。

3.关于未按规定用途拨付资金问题,区财政局提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指标规定要求,优先安排规定的支出方向,强化预算精细化管理,提升准确率。

4.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边界不够清晰问题,区财政局提出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预算科目管理,划分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边界,保持同一支出项目使用同一支出科目。同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财力规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保障能力,确保同一科目列支。

5.关于部门支出科目列支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提出在今后科目使用上,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审批管理,加大对基层财务人员培训指导,避免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转移支付超过30日未分配下达问题,区财政局提出一是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各预算单位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提前做好资金支付前期审批工作,力争资金到位后立即拨付,杜绝“钱等项目”等现象发生;二是依托一体化管理平台,建立转移支付资金预警机制,增设预警提示规则,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使用公务卡支付差旅费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并印发《财务管理制度》。

2.关于非税收入未全部上缴区财政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按规定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51.97万元。

3.关于项目结余没有及时退回区财政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库,涉及金额49.55万元。

4.关于预算绩效目标重复、不合理问题,相关单位提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目标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完善预算项目目标。

5.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和执行单位不一致问题,相关单位提出加强培训,明确预算项目所属单位。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区部分中小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与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学校完善制度和配套的操作流程,制定合理的大额支出标准,规范“三重一大”程序,并严格按“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

(2)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学校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管理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严格把控采购流程,确保参与询价的供应商符合规定要求,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定期对采购活动项目进行监督,严格履行采购程序,避免程序倒置,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3)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学校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核管理,合理合规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期限,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按合同内容标准执行;组织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培训,增强合同意识和管理水平。

(4)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学校已建立发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流程,严格审核报销手续。同时,制定公务卡使用制度,明确公务卡结算的范围、标准和流程,加强公务卡知识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对公务卡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5)关于违反过“紧日子”要求问题,相关学校开展关于过 “紧日子”精神的学习,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报销时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关于课后服务费收缴与发放不规范问题,相关学校已制定调整方案,注意发放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

(7)关于学校管理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相关学校修订并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和决策;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方案,明确收支标准;调整验收小组成员构成,明确验收小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验收流程,规范验收操作,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8)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学校制定采购验收制度,明确验收的流程、标准和责任人员,规定验收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验收流程履行职责,确保验收的可靠性与有效性。

(9)关于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相关学校表示今后不再聘用校聘人员,不再涉及此项费用,今后严格按照教师聘用制度执行。

2.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街道所属行政村保洁人员配置不合理、不符合保洁人员配置标准问题,相关单位全面核查各行政村环卫人员配备情况,更新保洁员台账,查找数据误差,严格按要求配备各村保洁员。

(2)关于部分街道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收到专项资金未填写原始凭证问题,相关单位补全缺失原始凭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3)关于内控管理不规范、验收人员与合同签订人员之间不相容岗位未进行分离问题,相关单位完善《财务制度与报销手册》,添加“补充条款”,进一步规范内控管理制度。

(4)关于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对供应商资质审查不严格,存在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部分项目未按照图纸和设计施工等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时限进行合同公示,组织采购部门对政府采购程序流程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加强合同审查和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对应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履约中存在风险隐患;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对未按图纸施工部分,在申请项目决算时进行核算。

(5)关于部分街道存在所属村屯垃圾清理不及时、基础设施未建立运维管护机制、垃圾分类环保屋使用率较低等问题,相关单位对垃圾进行清理,今后长效化、常态化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运维管护制度,制定运维计划和管护流程,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已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修缮和更换。同时,全面核实登记备案农村地区现有环保屋,对其进行管理维护,各涉农街道属地环卫全面接收,因地制宜妥善使用。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账实不符和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相关企业已进行资产清查与账目核对,并进行账务调整,涉及金额502.9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经审批出借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履行划拨和归还手续,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关于调拨及购入资产未入账问题,相关学校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资产及时入账,盘点查清,账物相符,涉及金额80.36万元。

(3)关于处置资产未办理相关手续问题,相关单位已办理划拨和报废资产相关手续,涉及金额192.73万元。

(4)关于账实不符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固定资产组织盘点,确保底数清晰,账实相符,涉及金额287.27万元。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街道召开水管员业务培训会,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长巡河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台账。

(2)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违规种植情况问题,相关街道已当面告知河岸两侧禁止开荒,向群众宣传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菜、种粮和种植其他农作物的法律规定及危害,并设立禁止开荒警示牌,及时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开荒进行清理。

(3)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漂浮物清理效果不佳问题,相关街道在规定整改时间内,协调第三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并加大水管员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4)关于煤堆未进行密闭问题,相关街道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联系属地社区通知当事人立即对未覆盖的煤堆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进行全面覆盖,并要求属地社区定期查看覆盖情况。

(5)关于垃圾排放清理不及时问题,相关街道组织第三方清运公司,出动车辆和人员对沉积垃圾点位进行彻底清运,并加强对乱排乱卸行为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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