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矛盾纠纷风险
(一)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
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
以“评理说事”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深入到社区(村)开展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目前,我区已经高标准建成1个区级“评理说事中心”、10个街道“评理说事站”、70个城市社区和148个农村社区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开创性地建立起“区、街、村”三级联动机制,评理说事平台覆盖所有街道、村(社区);建立评理说事微信群、公众号,作为三级平台的补充;配备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218名专职评理员;在村民自治基础上构建起自下而上的诉求表达机制、双向互动的沟通机制、及时多元的调解机制,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矛盾纠纷调处点,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是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截至8月底,全区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25次,收集群众诉求1946件,完成评理说事议事1821件,办结率达93.58%。
(二)发挥非诉讼调解中心作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依托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作为非诉讼纠纷案件一站式受理平台。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主要受理、协调、化解本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向上级汇报纠纷化解情况,加强对矛盾纠纷数据信息分析研判化,做好纠纷预警工作。
(三)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情况
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充分依托基层调解组织、村民评理说事站(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司法所与街道相关部门联动,及时了解重点人动态,联合做好稳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有效的化解热点、难点问题。
二、社区矫正风险
(一)及时分析、预先研判,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地生根。
1、调查时预判,方案早准备。在进行调查评估时,对调查对象社会表现、居住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对将来可能有管理、监管难度大的对象,司法所预先制订个性化监管方案。
2、报到后初判,措施早跟进。各司法所围绕新入矫人员调查评估情况、报到时表现等基础信息,确定是否列入重点人员管理。
3、定周期研判,问题早解决。每月召开社区矫正矫正工作分析研判会,交流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提高精准矫正的能力水平。建立重点人员信息上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动态研判会信息整合、问题解决的平台作用,确保影响安全稳定的倾向性问题、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完善管理、强化教育,矫正对象自觉维护社会安全。
浑南区司法局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力度,增强社矫对象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除了严格规范日常监管外,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心理矫治教育。针对一部分心理不成熟,或者存在心理障碍,缺乏自控能力和行为预测能力,不能正确认识自身所犯错误及罪行,存在明显的焦虑和不安情绪,容易出现偏激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规范监管、教育矫正、温情帮扶”,聘请了心理辅导咨询师有针对性的对重点人员开展心理矫治活动,有效地推动了矫正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三)加强监管、深入排查,确保风险防范法网疏而不漏。
健全重点人群管控机制,严格社矫对象请假制度,对社区矫正重点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加强手机定位核查工作,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同时结合日常社矫管理,重点对涉枪、涉毒、涉赌、涉爆、涉采矿业、涉群体上访、和群体性伤害等类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查阅,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中未发现相关涉事人员和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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