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艺术品市场监管,按照文化部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的监管要求,近日,区文化执法大队对我区两家从事艺术品网上销售的艺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两家艺术品经营单位均依法取得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具备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资质。执法大队分别从艺术品经营和金融管理两方面对两家单位遵章守法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验,未发现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要求两家有网络经营艺术品业务的艺术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健全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主体备案、明示担保、尽职调查等责任和义务,严格内容自审,自觉规范经营,积极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共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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