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满堂街道办事处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2-08-16

单位名称: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24-88061263

办公时间:9:00-12:15,13:15-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浑南区满堂街道满堂村马宋路20号


姓名:刘姝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兼)

工作分工: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人大工作。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01

办公电话:88061689

手机号码:13190000870



姓名:宋海宇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11

办公电话:88061588

手机号码:18940164888



姓名:赵林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察委驻满堂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工作分工: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07

办公电话:88061422



姓名:陈兴涛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经济发展、在地统计、营商环境建设、工信、商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改革、农业基础设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合作经营管理、村级“三资”管理等相关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09

办公电话:88062359



姓名:姚歆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基层治理指挥服务中心主任(兼)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护林防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防汛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民生诉求、“12345”进社区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指挥服务中心;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应急综合行政执法队满堂中队。联系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森警大队。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10

办公电话:88061504



姓名:王鑫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精细化管理、爱国卫生运动、自然资源、道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城创建、生态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联系区执法分局满堂执法科、区环卫绿化管护中心满堂环卫所。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12

办公电话:88062225



姓名:李晓峰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区驻京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办公地址:区驻京组



姓名:李德明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工作分工: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两邻”建设、行政审批、社会保障、卫健、教育、体育、文旅、民政、双拥共建等相关工作;负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网格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群众自治组织、物业、业委会等指导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08

办公电话:88061202



姓名:田宇

职务:满堂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两邻建设服务中心)主任(站长)(领导管理六级)

工作分工:负责为街道内设机构提供综合性服务保障;负责土地房屋征收相关工作。负责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分管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满堂现场征收部。

办公地址:满堂街道办事处306

办公电话:88061524




一、满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街道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街道加强党的建设、“两邻”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更新、提升民生福祉、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做好基层宗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领域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管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5.领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人民武装部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6.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围绕打造全国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的总目标,全面实施党建聚邻、服务暖邻、科技安邻、社会助邻、和谐睦邻、文化亲邻工程,统筹协调本街道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广泛应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小邻和睦、大邻和谐”,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城市基层治理效能。

7.聚焦“老百姓的事有人管,管得有条有理管到位;老百姓的苦有人问,问寒问暖问到家”,深入推进民生品牌打造、常态化小区疫情防控、“红色物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四零”建设等工作,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服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依法治理。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的决定、决议。

2.制定实施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协调、服务工作,大力发展为民便民利民的社会服务事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开展公共服务,深入践行“两邻”理念,负责辖区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与救助、拥军优属、人口管理、就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推动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平安沈阳等民生品牌创建和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等工作。

4.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违法人员帮教转化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水利、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服务和征收等工作。

6.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整治、防汛防火、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辖区内住宅区的物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整治、防疫监测、职业卫生、市场监管等工作,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指导、支持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8.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9.依法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管理,做好基层民兵工作,落实“双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满堂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文明城创建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辑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负责“两邻”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相关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和社区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做好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四零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负责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同应急中队开展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水利、房产监管服务及征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负责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面向公众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负责卫生城创建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协同征收部、执法分局街道执法科开展工作。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属地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发展规划、产业规划;负责承担在地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服务和政策服务;负责对接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等相关工作,加强生态建设、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村级“三资”管理村级账务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

(八)纪工委(监察办公室)

1.街道纪工委在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农村、社区正风肃纪工作;负责协助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开展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案件;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洁文化建设;负责承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相关事项。

2.设立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街道监察办公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依据区监察委员会授权,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负责对街道管辖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区监察委员会批准,负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负责对违法的监察对象依法进行处置,需要给予处分的,向区监察委员会提出处分建议,由区监察委员会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有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负责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负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负责承办区监察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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