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2-08-16

单位名称:沈阳市浑南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联系电话:024-24821675

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浑南区世纪路13号


姓名:刘海凌

职务:局长,浑南区体育局局长(兼)

工作分工:负责浑南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全面工作,党组工作。

办公电话:24215791

手机号码:15998889707



姓名:史雪锋

职务: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群众文化工作、群众体育工作、竞技体育工作、文化馆工作。

办公电话:23770093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特色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区文化馆(站)、图书馆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

(五)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六)负责全区文物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拟订产业政策,指导、协调产业发展,推进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类会展活动。扶持新型文化旅游和体育业态发展,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统计与发布工作。

(十)依法行业监管。

(十一)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的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文化、体育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社会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十五)承担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六)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区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区域文化旅游体育项目招商引资,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跟踪、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全域旅游试验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及监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展演、旅游体育展览及重大艺术活动,推进艺术评价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业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负责境内外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形象宣传和游客招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承办旅游节会及旅游宣传推广;负责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区文物管理、保护及利用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二)文化体育旅游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文化旅游业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业进行行业监管,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及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区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文化站建设;指导、协调全区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艺术、比赛活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开展各种形式的科学健身活动,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负责各项目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参赛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文化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行业领域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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