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上午9:31:36 星期一

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稿源: 浑南区政府网 2026-08-12

单位名称: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4221636

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姓名:石子领

职务:党组书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工作分工: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姓名:卞恩波

职务:党组成员、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人事、财务、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姓名:卢秉恕

职务: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产品执法等工作。



姓名:李华富

职务:党组成员、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土地承包及宅基地改革管理、农经稽查等工作。



姓名:周继彤

职务:党组成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机具管理、农村能源项目、改厕等工作。



姓名:马祥波

职务:党组成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畜牧、动物卫生行政执法、饲料兽药监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法治建设、水政执法等工作。



姓名:邬春宇

职务:党组成员、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农业综合执法。

(二)贯彻落实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指导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及相关行业领域人才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领域有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综合执法权力。负责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辖区内农业及农事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及省、市各项农村改革政策。

(十八)开展对全区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及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九)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肥料、农药、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乳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和集体资产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二)承担全区农机监理、农机管理及新能源利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负责渔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务、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牵头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2.农村政策和经济指导科: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和管理、农村涉地纠纷调处;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田家屯村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3.农业科: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工作。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等相关工作。负责一产业经济运行等相关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负责全区种植业管理相关工作。

4.畜牧产业发展科(动物防疫科):承担畜牧业经济指标任务,负责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指导、扶持和服务畜产品加工企业、畜牧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市场主体的建设和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5.建管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牵头指导协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6.区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科):主要负责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职能。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提出健全完善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建议。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科:负责文电、信息、档案管理、保密、车辆管理。负责文字材料综合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思想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账务审计等工作,承担预(决)算、审核、汇总,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等资产管理工作。

2.法规科: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要求。指导基层加强行业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指导街道、村做好普法工作。抓好农业执法系统的法规培训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执法业务综合管理,承担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法制审核、法制稽查、文书归档、信息汇总等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政策信息学习、调研与综合分析。负责执法文书归档、执法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承接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权限的委托办理,对相关执法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

3.督查科: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系统的监察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督办。承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并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落实工作。指导农业执法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工作。做好农业执法行为规范与监管工作,依法处置违规行为。

4.农产品质监执法中队:负责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及农药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宣传普及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相关违法行政案件实施处罚。负责全区农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渔政执法工作,水产品养殖基地监管,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

5.农经稽查执法中队: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宅基地、集体资产等农村“三资”的监管执法工作。国家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日常管理。

6.农机农源监管执法中队:负责农业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管,农机具日常安全管理,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对农业机械行驶、作业安全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农业机械事故,处罚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及新能源综合利用,农村能源设施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及审批。落实农机惠农资金补贴落实。

7.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队:负责动物饲养、经营、隔离、运输等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疫情扑灭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等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8.饲料兽药监管执法中队:负责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和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和乳制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

9.工程监督执法中队:负责对本区农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参与建设工程图纸会审,办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审核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核定项目划分。巡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各方的工程技术资料、实体质量。参加建设工程的阶段和竣工验收,出具监督报告。负责参与受监工程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监督记录、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和归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10.水政执法中队:负责贯彻落实涉水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水事活动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和处罚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制订水政执法巡查、水事案件查处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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